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2月20日,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潘建军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致信和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并作工作报告。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马瑜与党组成员、副监事长贾娜分别作关于人事事项的报告和监事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2024年工作报告》、《关于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会长变动情况的报告》、《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本级2024年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2025年工作要点》;通过了《呼和浩特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案》。会议更换和增补了部分理事、常务理事;选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心宇担任市红十字会会长。
会议指出,2024年,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首府红十字会”定位,坚持“首善之地”标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守公信力建设这条红十字会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办好 “两件大事”,贯彻落实自治区红十字会 “1+1+3+N”工作格局,在“人道北疆 仁者爱人·善者同行”公益品牌矩阵指导下,扎实做好人道文化传播、人道资源动员、“三救”“三献”等工作,在提升红会品质、打造品质红会上聚焦聚力、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2025年,市红十字会将持续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致信精神为引领,锚定首府“讲政治、强作风,抓规范、防风险,提质效、促发展,出精品、站头排”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何维会长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矢志奋斗中书写首府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市委副书记孙昊同志就推进全市红十字工作进行了批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王心宇在会议上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为未来五年工作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对今年工作确定了基调、明确了重点。全体理事、监事、红十字会干部们要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发扬成绩、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矢志不移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建设贡献红十字力量!
市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理事候选人、理事委托人参加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各旗县区红十字会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会后,市红十字会召开了工作座谈会。